近幾年,隨著政府以及品牌開發商大力推廣全辦公室裝修房,上海全辦公室裝修房在新房市場的比例大幅上升。據業內人士稱,初步規劃到2010年,上海市全辦公室裝修辦公室占新建商品辦公室的比例在中心城區將達到60%至70%。
全辦公室裝修房腳步臨近的同時,全辦公室裝修房的糾紛也在直線上升。根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調查結果顯示,上海全辦公室裝修房總體滿意指數為73.16,其中購房者普遍關心的工程滿意指數和裝飾材料品質滿意指數只有70.35和71.48,排在所有調查項目的末位。
目前上海全辦公室裝修房的主要問題是:消費者在購買全辦公室裝修房前,主要依賴對樣板房的主觀感受,對辦公室裝修材料以及電器設備的約定大多只是概括性地指定品牌,而對具體型號不作約定。并且,開發商一般對樣板房存在過度辦公室裝修,實際交房后,購房者前后感受有落差,從而引發主張開發商違約,應當按照樣板房實際交房的訴訟。
有業內人士認為,樣板房視為對合同內容的補充,在合同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按照樣板房中的辦公室裝修以及設備型號實際交房。但也有人認為,開發商只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辦公室裝修標準交房即可,樣板房只具有參觀作用,不是合同約定的內容。記者從相關法院了解到,以樣板房為標準索賠在司法實踐中不具有可操作性。
以“精裝房”逃避責任
“購買了全辦公室裝修房,我卻比買了毛坯房更鬧心。”市民張先生花了70余萬元購買了位于浦東新區的一套全辦公室裝修房。可是,他發現房屋的層高“縮水”,不足交易時開發商承諾的2.9米。同時,他發現房屋內的插頭并非防濺插頭,而空調消毒柜、脫排油煙機也不是與樣板房同型號或同檔次商場道具產品。墻紙、插頭、玻璃門等物件不是違反合同或廣告宣傳資料的約定,就是違背國家法規或有關部門頒發的條例。面對這個“滿身是病”的房屋,張先生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告上法院。
而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從原、被告訂立的合同來看,合同上對廚房間的插座類型并未作明確約定,且從相關法規來看,對廚房間安裝防濺插座也并未作強制性規定。至于是否需要更換與樣板房同型號或同檔次的空調、消毒柜、脫排油煙機等,經庭審調查,在雙方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已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之后,開發商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所作的陳述、提供的售樓書等宣傳資料、模型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且在該合同中,僅對空調、消毒柜、脫排油煙機的品牌作了約定,對型號并未明確約定。由此,法院并沒有支持張先生關于更換插座、空調等物件的訴請。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規處副處長江丹告訴記者,目前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對全辦公室裝修房作過完整、科學的法律定義,也沒有統一標準。按照建設部的商品辦公室裝修考核的提法,所謂的全辦公室裝修房是指房屋交付前所有規模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
“這種提法是非常概括的,在房地產市場中,沒有開發裝潢公司使用這么一個概念,在廣告中,大家看得比較多的是‘精辦公室裝修房’的提法。”江丹表示,部分開發商偷換了“全辦公室裝修房”的概念,因為“精辦公室裝修房”沒標準。而開發商所謂的“精辦公室裝修房”,其實不過是毛坯房加普通辦公室裝修。開發商用“精辦公室裝修”,既作賣點,又規避自身的責任。現在許多開發裝潢公司也不愿意對辦公室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等級等作明確具體的規定,只采用一些“高級”、“進口”等不確定的模糊表述。有的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約定,擅自變更辦公室裝修標準,使用劣質或與合同約定不同品牌的材料,也讓購房者頗為頭痛。如衛浴和空調品牌雖是知名的品牌,但采用的型號卻屬于該品牌的中低檔商場道具產品,隱蔽工程的建材品質更是沒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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